当前位置:首 页 >> 效能投诉箱  


效能投诉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蒲城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投诉。具体包括:
   1、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事项以及县委、县政府决定、决策部署等有令不行、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影响政令畅通的;
   2、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
   3、利用职务便利假公营私,故意制造、纵容、庇护不正当经济竞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作风漂浮,擅离职守,使服务对象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6、在工作中收受当事人宴请、礼品、礼金及其他财物的;
   7、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的;
   8、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9、其他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影响机关效率、机关形象、损害蒲城经济发展环境的。
   二、处理方式
   对网上效能投诉问题的处理,原则上按归口办理原则进行,对不属于效能投诉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可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反映问题时,投诉人应据实说明被投诉人的有关情况、具体事实、相关证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以便受理单位调查核实。
   2、投诉内容要实事求是。投诉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3、提倡和鼓励实名投诉。投诉人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并详细填写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联系。对匿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一般不予受理。
   4、对署实名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县效能投诉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投诉人反馈。
   5、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效能投诉箱实行专人管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县效能投拆中心对投诉人及投诉内容严格保密,请广大群众放心。

               投诉电话:0913—7226650
               地址:县委大院2号楼(蒲城县效能投诉中心)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类  型: *
来  自: *
标题: *
内容: *

      

管理员登陆
  注:有*标记的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