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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蒲城县公安局关于对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
2018-2-26 15:08:54 浏览: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蒲 城 县 公 安 局

关于对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对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渭组通[2017]12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因私出国(境)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全覆盖

按照有关要求,各单位在20156月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本机关及下属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包括科级领导干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关于出国境登记备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重点排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有关人员信息重新登记造册,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对以后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均需填写《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附件2);对报备人员因职务变动、工作单位变化、单位隶属关系变更或因退休、降职等情况需进行信息更新或撤销报备的,需填写《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变更表》(附件3)或《撤销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附件4)。以上有关表格,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由各单位交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备案或撤销。

二、集中保管因私出国()证件,做到无遗漏

20156月,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公安局进行专项治理时,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收缴,实行集中管理。凡在上次上缴证件过程中各单位有遗漏的领导干部和之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请各单位认真自查,督促在职科级干部将所持证件由专人收集于125日前统一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集中保管。

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如实向组织报告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上一年因私出国(境)情况。对违反出国()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证件交由县委组织部保管、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三、  全面开展核查,做到零死角

核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1.自查。20171月底前进行全面自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从严自查,对每个科级以上干部逐人核查登记,对本单位的所有科级以上干部详细信息进行汇总,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信息查询表》(附件5),做到应备尽备,应报尽报。

2.抽查。20172月,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根据各县上报的自查情况,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确定抽查县(区)和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同时,省委组织部还将派出检查组,对有关县(市、区)和单位进行抽查。

、遵守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此次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一把手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相关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信息的填报和出国(境)的自查工作。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公安局,对各单位信息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发现在上报过程中因工作中不负责任、不遵守时间节点拖延、瞒报漏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务必于2017125日前填写好《登记备案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信息查询表》(附件5),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电子版分别发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邮箱)。

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县委五楼西):

电话:0913-7239256 邮箱:pc7239256@126.com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县政府2号楼后):

电话:0913-7262032  邮箱:1839260264@qq.com

 

附件:1. 登记备案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2.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变更表

4. 撤销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

5.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信息查询表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蒲城县公安局

                                                                                              2017118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2017119日印

  责任编辑:魏心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