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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蒲城县纪委关于为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9-20 11:10:47 浏览:
 
 

中共蒲城县纪委

关于为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的

   

 

  为适应巡察工作发展需要,优化配强巡察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决定,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注重从工作一线遴选干部,真正把党性强、作风正、品行好、能力强的同志选调到县委巡察机构。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遴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巡察办主任武玥郡同志担任。
  三、遴选人数
本次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办公室计划遴选工作人员4名,其中县委巡察办2名(行政编制),县委巡察组2名(事业编制)。
  四、报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蒲城县各镇、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全额财政供养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系统教学一线教师除外)。报考人员坚持合理流动原则,只允许在相同性质单位之间流动或在不同性质单位间顺向流动。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两年及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情形的,不能报名。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组织考察并公示、纪委常委会研究、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蒲城纪检监察网”和“365-808.com”发布遴选相关信息。同时向各镇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书面通知。各镇、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报名参加遴选。
  2、报名。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等),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后,到县委巡察办报名(县委3号楼二楼)。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遴选计划予以调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4、笔试。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巡视巡察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重点考察仪容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6、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7、组织考察并公示。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巡察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公示。
  8、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根据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遴选人员。
  9、试用。遴选工作人员试用三个月,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县委巡察办作出鉴定。
  10、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蒲城县纪委
                       2017年9月20日

 

附: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魏心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