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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准、新、实”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018-4-18 15:05:32 浏览: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蒲城县从“准”“新”“实”处着手,不断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考核导向“准”。年初,由县考核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分类制定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对各镇考核突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其他各项重点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对村(社区)考核突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和谐社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实际成效;对县直部门考核突出职能职责、党的建设等工作。同时,侧重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进步、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使工作实绩经得起群众检验。

考核跟踪“新”。围绕推进重点工作目标、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采用季度点评、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政治态度、担当精神、执行能力、履职尽责等现实表现。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动态管理,实行正负面清单纪实登记台账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工作新动态。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精神,鼓励各镇、县直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获得上级肯定、表彰奖励、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给予加分奖励。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因工作不力被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受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进行正负面记实登记,并根据工作滞后程度,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先争优。

考核结果“实”。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职表现为主要内容,按照实地考核、综合分析的方式和步骤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实地考核突出考准考实干部工作实绩,通过开展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价,突出考察评价干部工作作风、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情况,全面、公正地评价班子实绩。加大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权重,采用扣分方式进行考核。根据年度目标考核、动态跟踪考核、正负面清单记实登记情况,综合分析研判考核结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评价意见和年度考评等次。同时,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班子和干部,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切实公开考核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真实性。考核工作中还充分听取意见,对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有效发挥了考核的监督管理和激励鞭策作用。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