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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党费全额返还助推非公党建发展
2018-6-24 15:06:34 浏览:
 
 

近日,蒲城为解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问题,制定下发了党费全额返还制度,充分调动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规范返还程序。按照“先收缴后返还”原则,由各相关党(工)委填写《党费收缴清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核返还,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党的活动实际,填写《返还党费使用审批表》,报上级党(工)委申请兑现。

明确使用范围。返还的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包括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宣传,进行党员教育管理,表彰先进,慰问困难党员,订阅党报党刊,购买资料和设备,维护活动场所及设施等,不得挪做他用。

强化监督管理。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定期将党费收缴、返还和使用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各党(工)委单独设账,由专人管理,常态化对返还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返还党费使用规范,用到实处。(樊泽楠)

  责任编辑:孙博伟)